野猪拟从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删除专

北京中科专家 https://m.39.net/pf/a_4349554.html
「本文来源:红星新闻」年12月10日,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《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,年被列入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里的“偶蹄目猪科中的野猪”,则不复存在。这是否意味着,越演越烈的“人猪矛盾”或许将迎来新的制度管辖,“哪怕是破坏庄稼,甚至伤人的野猪也只能驱赶,不能捕杀”的尴尬将不复存在?征集意见稿中,野猪拟从“三有”动物名录删除12月12日,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博士接受红星新闻采访认为,野猪拟从三有名录删除主要是为了配合当前野外种群管理的需要,但是,不列入三有名录并不等于以后野猪就可以随意猎捕和食用,对于野猪的捕杀仍要建立在科学研究和常规监测的基础之上,因地制宜、精准施策,防止因滥杀和过度捕猎引发的其他生态保护问题。国家林草局发布征求意见稿:野猪拟从“三有”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删除12月10日,国家林草局网站发布关于《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国家林草局发布的说明显示,本名录调整征求意见稿共包括陆生野生动物39目科种,具体调整内容为:一是将原名录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种加昆虫的8属(兽类12种,鸟类种,爬行28种,两栖10种,昆虫8种8属)野生动物予以删除;二是将原名录中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种(爬行43种,两栖种)野生动物予以删除;三是新增种(兽类30种,鸟类种,爬行49种,两栖种,昆虫24种)陆生野生动物,扩大了保护范围。四川通江县捕杀的野猪说明称,年2月1日新调整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发布后,国家林草局委托中国林科院自然保护地研究所迅速成立专家委员会,研究拟定了调整《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的基本原则,分别对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各类陆生野生动物,综合考虑种群变化动态、面临威胁、社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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